2007年4月27日 星期五

台商在荷蘭發展不易、生活卻不難。

荷蘭是自由的社會主義國家,公共設施和社會福利制度都很完備,是世界上最適合居住的國家之一。要維持這樣的富裕的環境,政府的開支當然很大,所以荷蘭的課稅也就很重,但基本原則是:富者納稅、賺錢者納稅、有能力者納稅。反之,沒有收入或收入低者,政府還要給與補助,務必讓他們的總收入達到基本生活費的水準。
一般來說,台商都是帶錢來荷蘭投資的,就是屬於富者那一邊,當然覺得這裡的稅負太重,利潤太低,資本累積太慢,更何況在荷蘭創業初期,人地生疏,習慣不同,語言文化衝突,賺錢更是不可能,故說台商在荷蘭發展不易。也就是說,要出人頭地,光宗耀祖,衣錦還鄉的夢想,在荷蘭很難實現。
然而,如果只要過一個平實樸素生活,在荷蘭經營個人事業,費用也不會很高。一方面荷蘭在大環境的投資建設相當齊全,另一方面政府也在鼓勵個人創業,不像對付富人那樣,稅務和法令都比較優惠,因此,要維持個人事業或說個人公司不是很難。
譬如說,要設立一家個人公司(een-man zaak),在當地商會登記,不到半小時即可完成,若登記在自己的住家,家裡的開銷可半數當做營業費用,業務開支如汽車費用和辦公設備,其營業加值稅19%又可退回,每年會計師代為計帳申報費用,也只大約600至800歐元之間。至於家庭的開銷,荷蘭義務教育至16歲,之後也有補助和貸款,孩子的教育費用並不多,若要的是生活樸實,健康自然的話,飲食費用也不大。在這樣的條件下,尋找適當的機會,提供服務,代辦業務,在荷蘭生活是很愜意的。
總結來說,荷蘭是均富祥和的社會,扶弱濟貧,量能課稅,台商在荷蘭想要如在其他國家一樣強勢發展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但是,利用當地資源在荷蘭創業及簡單生活,也不是一件困難的事。

2007年4月20日 星期五

台商為何來荷蘭經營事業? 遠景在那裡?

台灣自1960年代經濟開始起飛,首先發展進口替代,其次發展出口帶動,再次發展出國投資,最後發展到國外生產回流,完成一個國際貿易循環。
台商積極來荷蘭經營事業大概自1990年左右開始,正是台灣要發展出國投資的階段,幾乎沒有人仔細評估為什麼非要到荷蘭投資不可,大都是且戰起且走。若真要問為什麼的話,理由很多:歐洲市場很大值得開發、在台灣接不到客人、荷蘭是歐洲的門戶、荷蘭官方很配合提供協助、對荷蘭比較熟悉等等。
實際上,來荷蘭經營事業的目的都導入一個方向: 跳過荷蘭的進口商和批發商,直接銷到零售店,甚至消費者手上。
這個方向基本上是對的,問題是如何做法? 代價多少? 成功的可能性多大?
看起來是一小步,困難卻是一籮筐,荷蘭是一個不同語言、不同文化、不同法律的國家,四百多年前就已佔領過台灣,四百多年來的進步,絕不會輸給台灣,所有可能賺錢的機會,也絕不會讓給外人, 我們首先要有這樣的認識。
然而,一般台商初來荷蘭時,都是以一種成功者的姿態,認為過去在別的地方都已經成功,在荷蘭也一定會成功。但幾年之後呢? 身段變低了,卻仍看不到遠景。那麼多台商過去二十多年來的經驗,從中我們學到了什麼呢?
我想台商要在荷蘭長期發展,必須歷經四個階段,循序漸進,不可操之過急:
1. 觀察 2. 模仿 3.趕上 4.超越
譬如說,我們目標是要縮短通路,取代代理商,我們先觀察他們怎麼做,為什麼要這麼做,不仿先為他們成立客服中心,共建雙贏的基礎,培養實力,等到團隊能夠運作良好,才考慮取代的策略,之後若加上全球化的規畫,則可達到超越的階段。

2007年4月18日 星期三

在荷蘭經營事業,管人與被管文化的衝突。

有人說,在台灣上班的薪水中,三分之一是被罵的代價,所以被老板或上司罵是理所當然,又從小就學尊老敬賢、長幼有序,被長者罵一罵也不敢怎樣,何況當過軍人,早已被訓練得要立正站好聽訓話,被罵那敢吭聲,不知不覺中都習慣於:下對上之所以然的管人與被管的文化。
偏偏在荷蘭不是這個樣子,從小啟發性的教育、女男平等、尊重人權、法律與工會保障,沒有管人與被管的問題,大家都得平起平坐,薪水中也沒有被罵的部分。如果你要是今天罵了他,明天他可能就生病不來,而且接連幾天情緒很低落,你可以叫他不必來了,但是薪水還得照付,否則官司是沒完沒的。
即使你學乖了,敢怒不敢言,但是從你的舉止言行,你的決策過程,荷蘭的員工也會感覺得到,那股上對下之所以然的管人與被管的文化,這種文化的衝突,要想長久相處,非常困難。
我們看過多少來荷蘭經營的台商,都因管人與被管文化衝突而發生人事問題。
最難的是,派駐的台灣主管,被台灣上司要必恭必敬,對荷蘭下屬卻要強顏歡笑,如果不能想通認命的話,日子一定很不好過。
那麼,在荷蘭這種管人與被管文化的衝突下,應如何經營才是呢?
一個稍具規模的公司,下列方式可以考慮:
指派台灣主管設立監控公司: 負責對台灣上司溝通與只對荷蘭主管監督。
監控公司之下設立經營公司: 聘請荷蘭主管,雇用荷蘭員工,以荷蘭文化經營。荷蘭主管只對派駐的台灣主管負責。

2007年4月13日 星期五

在荷蘭經營事業,要掌握競爭優勢!

若沒有競爭優勢,就會失去自主性,處於被動而看不到遠景。
因此在荷蘭經營事業,首先要檢視本身的競爭優勢。
您的事業是不是有下列的競爭優勢呢?

1.技術優勢:只有你能夠製造出此種產品,技術領先或配方保密
2.專利優勢:只有你可以製造出此種產品。
3.成本優勢:只有你的製造成本最低。
4.通路優勢:只有你可以達到各種通路。
5.品牌優勢:只有你的品牌成產品的代名稱。
6.價格優勢:只有你那種價格都可以賣,競爭者無法打犧牲牌
7.佔有率優勢:只有你佔盡飽和市場,競爭者沒有加入的空間
8.有效期限優勢:只有你產銷流通順利,有效期限限制競爭者的銷售時間。
9.虧本優勢:只有你能夠支撐數年或數十年的虧損。

數數看,您有多少種競爭優勢?
這也就決定您經營要多辛苦的程度了。

2007年4月12日 星期四

在荷蘭經營事業,台商組織的需要為何?

在荷蘭經營事業,常被問到誰在做決定?誰是老闆?
我們要發展商會組織,希望藉此組織可以服務全體會員,然而要服務全體會員,就要先知道會員的需要是什麼,要知道會員的需要,就先要知道會員的決策性質。
在荷蘭台商的決策性質大致可分為 :
1.大型企業的分公司:決策由總公司決定,分公司只負責推動,故會員的需要是如何獲得當地的訊息與確保聘僱人員的認真工作。
2.中小型企業的分公司:是比較辛苦的一群,因為面臨的競爭敵手多又雜 時時有生存的壓力,故會員的需要,除了要獲得當地的訊息與確保聘僱人員的認真工作外,還需要如何才不會被淘汰的資訊。
3.自主成立的公司:要在荷蘭自主成立公司經營,限於資金技術環境因素,基本上都屬小型企業,靈活彈性是其特徵,故會員的需要是,想知道有什麼行業他們可以做的,最好是本輕利重,不會爛不過時的行業。
4.分設兩國公司的老闆:兩國公司互相支援不相隸屬,老闆遊走兩國之間,隨時發掘商機,故會員的需要是,商機的資訊提供,最好是能以貿易方式進行。
5.支援荷蘭公司的外派人員:此類人員大都設定在專業領域,本身不涉及決策問題,故會員的需要是,獲得當地的訊息與那些公司對其專業服務的需求。
每個公司的需要是有很大的差異,而每個人的時間有限,資源有限,都想用在最有效的地方,由此看起來,比較有共同的需要可能是:
認識環境、尋找商機、效率經營等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