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人和台灣人的行事風格有極大的不同:
台灣人著重面子、名份、排場。
荷蘭人講求裡子、務實、現實。
行事風格不同,做事態度不同,社會也風氣隨之不同,立法與執法也不一樣,它是一國文化的特質,但它嚴重影響在荷蘭的經營實務。
大概著重面子、名份、排場的做事邏輯,是先以花錢利他的方式,去獲得名位,等獲得名位之後,再利用名位,賺取額外的利益。
然而在這樣的做事邏輯下,很多人都沒有走完全程,有的到最後收取額外利益時被揭弊,因貪污或勾結不法而坐牢,有的獲得的名位只是一個虛名,自我陶醉,空歡喜一場,有的花錢之後,沒有獲得名位而破產,有的圖利他人之後,沒有獲得名位而犯法。也許大部分的人沒想到這樣的邏輯,只是因為社會風氣是這樣,怕被人瞧不起而已。
但在荷蘭,荷蘭人沒有花錢顧面子的問題,荷蘭人小氣是出了名的,所謂go dutch 各付各的,同學之間 go dutch,朋友之間 go dutch,甚至於父母與子女之間也要go dutch,生日禮物或節日禮物,也許只是一張卡片,寥表心意而已。
荷蘭人講求裡子、務實、現實的行事風格,處處可見,譬如:
1.荷蘭憲法明文說,荷蘭是一個小國 …,荷蘭務實的承認是一個小國,小國就要有小國的生存之道,所有國防外交、種族文化等目標與政策的擬定,都得按小國的格局來制定,不打腫臉充胖子,這是事實、務實、現實的做法。
台灣為了面子,不說自己是小國應該如何生存,卻宣揚有什麼是世界第一,經貿有多麼強,台灣有多少外匯存底 …
2.代表荷蘭的荷蘭航空公司賣掉了,荷蘭銀行也賣掉了,荷蘭飛機公司關門了,
荷蘭郵政也被併了,荷蘭飛利浦可以把業績減半(賣掉半導體),荷蘭鬱金香電腦公司垂死掙扎,荷蘭政府沒有干預,沒有主導,沒有伸援手。
台灣為了面子,可以強迫公司改名,而不管代價和損失,為了不讓公司倒閉或出走,可以動用全國資源來支撐,逞一時之快,不管日後如何生存,執意併吞了美國那家公司,德國的那家公司,誤以為當地政府也會像台灣政府一樣不計代價的救援。
3.荷蘭還拉住台灣,只因為台灣的經貿對他們還很重要,雖然與台灣沒有邦交,仍然給台灣像其他重要邦交國(如美國)的待遇,台灣外交人員免稅,台灣駕照可直接換成荷蘭駕照,台灣人可同時擁有雙重國籍,還有很多待遇,因為無邦交不能立即適用,但只要台灣提出,幾乎全部比照,最近融入荷蘭的荷文考試,美國人和日本人就排除在外,如果台灣提出,相信荷蘭政府也一樣照准,台灣人可就不需為荷文考試而擔心,台灣沒有提出要求,可能認為學會荷文有好處吧! 荷蘭對台灣友好絕不是道義支持,這是荷蘭的務實與現實,那一天台灣對他們不重要,荷蘭的態度馬上改變。
4.台灣的企業經營,為了重面子、名份、排場,動用了很大數字的交際費,交際費之大,要用稅法來規範,不能超過營業額的多少百分比,荷蘭不懂也不承認花錢買面子,所以沒有交際費的說法,如確實因業務,公司員工招待客人,那是公司代表人員的費用,不應該多,稅法上也不能完全扣減,因為員工也參與開銷。
總之,在荷蘭經營事業,要是仍有面子、名份、 排場的心態,不但要有額外的開消,也不可能理性作決策,如果名位沒有帶來特別的利潤,公司是不可能長期生存的,相較之下,荷蘭企業講求裡子、務實、現實,沒有不必要的開銷,理性直接,公司經營就不會那麼複雜了。
因此,在談如何在荷蘭創業、發展、有效經營之前,首先要調整心態,不要講求面子和虛名,將實事求是、務實現實列為最高的指導原則,這是居住在台灣的企業決策者,最難適應的問題吧!